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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訂“陰陽合同”成房產中介潛規則

    作者:Menng 來源:轉載 日期:2013/6/13 16:14:38 人氣: 標簽:潛規則

    近日,城區一學校老師吳先生反映,因為購買二手房時沒了解清楚情況,買房后才知道這套房屋漏水,買賣雙方因此引發糾紛。記者對此采訪時發現,吳先生在買房時,為了省錢,簽訂了兩份“陰陽合同”,而二手房買賣中采用“陰陽合同”,涉嫌偷漏國家契稅的違法行為,目前已成為不少房產中介的潛規則。

    1 事件

    購買二手房引致“漏水”糾紛

    吳先生在城區一學校任教7年,一直租房居住。去年12月16日,他通過綿陽佳友房地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,以44.2萬元的價格,購買了位于文興街6號的一套96平方米的二手房。按照協議,在支付了32萬元房款后,該房過戶給了吳先生!皼]有想到,還沒有入住,樓下的住戶就找了上來,稱樓上一直有漏水的問題,必須要解決好,否則就會一直找我們!眳窍壬f,關于房屋漏水的問題,中介公司以及賣主從來都沒提起過,是故意隱瞞。他們找一家防水施工隊做過預算,處理好這個漏水問題,大概需要1萬多元。吳先生購房的尾款12萬元是通過住房公積金貸的,因糾紛未解決,到期未轉款只能退貸。今年4月14日下午,在中介公司參與調解無果的情況下,賣主將房屋鑰匙收走。

    據賣主郭女士說,當初她在中介公司掛牌48萬元售房,原本打算賣46萬元,最后以44.2萬元成交,算是優惠了。至于漏水的問題,她本沒有刻意隱瞞的意思,樓下客廳和臥室的水漬,是空調外機漏水所致,已經處理。廁所有兩個滲點,不是滴漏,所以“沒有想到這是一個問題”。對于吳先生提出的房屋漏水問題,她同意處理,愿意支付一定的維修費用,但對方要價1.5萬元,屬于“漫天要價”。

    2 調查

    “陰陽合同”成房產中介潛規則

    “我們當時到中介公司購買二手房,希望降點價,他們說可以在合同上‘省點錢’,讓我們簽了兩份購房合同,一份是價格為44.2萬元的真實購房合同,一份是為了少交稅簽訂的價格為38萬元的‘陽合同’!眳窍壬f,他是第一次購房,經驗不足,所以沒注意到該房屋存在漏水的問題。

    記者看到,由綿陽市中介組織發展局監制、綿陽佳友房地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簽章的《二手房經紀合同》上,吳先生買房價格為44.2萬元,而在綿陽市房產管理局涪城區分局簽章的一份《房地產買賣契約》上,此房屋的交易價格縮水為38萬元。

    5月3日,記者以購房者的身份,前往位于開元場的綿陽佳友房地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進行調查。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員說,以南河壩一套價值45萬元的房子為例,契稅和中介費大約需要4萬元左右,這些錢是無法省的。記者提出“可否在成交價上想點辦法”,李某立即打開了話匣子,說南河壩這套房如果通過“低報價”,簽兩份合同的話,大概可“省”六七千元契稅。還說低報成交價有很多“竅門”,房管局劃定的地段價是很重要的參考值,比如某一地段的地段房價為4500元一平方米,哪怕買成五六千元一平方米,也能以4500元或略高的價格報價。面對記者“虛假報價會不會被房管部門查”的提問,李某說:“不存在,只要高于地段價,就不會被查。每天成交那么多的房子,房管部門哪里查得過來!

    近兩日內,記者又走訪了多家房屋中介公司,幾乎家家公司對于簽訂“陰陽合同”,以達到“省稅”目的的做法,都是毫不避諱。許多房產經紀人說,為了增加二手房的成交量,用“陰陽合同”為客戶“省錢”,早已成為房產中介市場的潛規則。

    (本報記者 陳榮)

    律師說法

    偷漏稅可能承擔行政或刑事責任

    四川蜀仁律師事務所姜波律師認為,以偷逃稅為目的而簽訂的房屋買賣“陰陽合同”,會被認定為無效,所以在房價出現大幅波動的情形下,可能出現賣方或買方據此毀約的情形。這不僅會增加交易的不穩定因素和法律風險,當事人還可能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。

    姜律師提醒市民,因為貪圖一時的小便宜,而使自己陷入不可控的法律后果之中,是得不償失之舉,依法誠信交易才是生財置產之道。姜律師同時告誡某些中介機構工作人員:教唆他人進行偷漏稅的行為,也同樣可能承擔行政或刑事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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